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市实践
全面提升法治宁波建设水平努力把宁波建成一流的法治城市
(2018年7月8日)
今天召开市委建设法治宁波领导小组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对今年法治宁波建设各项工作进行部署。这次会议的一个特色,就是举行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把宁波法律界的精英从幕后请到台前亮相。我们聘请的法律顾问,都是经过广泛推荐、精心遴选的,他们当中既有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也有精于司法实务的法官律师和法治干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敬业精神。这可以从首届市委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中得到印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新时代。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今年全国“两会”又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写下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笔。浙江是法治建设的先行省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创造性地提出了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命题,并将其纳入“八八战略”进行谋划、部署和推动。联系宁波实际,历届市委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法治道路走下去,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水平、各级政权机关依法施政水平和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为宁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宁波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要有高质量的法治环境作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全面提升法治宁波建设水平,努力把宁波建成一流的法治城市。
一、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正确法治道路
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法治道路,决不能在根本立场、根本方向、根本原则上有丝毫偏差。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来。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完善党委“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取得实效。
二要始终坚持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坚持依宪治国。当前,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新修改的宪法。前不久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专题学习,各级各部门也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要以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为引领,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提高贯彻实施宪法的实效。
三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要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宁波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使一切法治实践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立法为民,善于从群众智慧中汲取立法的动力和养分,善于通过立法来规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执法为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贯穿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坚持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