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携手向着政府治理现代化扎实迈进 5
扩面提质增效 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8
山东:做好“五篇文章” 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18
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5
兜牢“三保”底线,全力支持夺取“双胜利” 32
着力保障县级财政稳健运行 40
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47
扎实完成新常态下政府采购新任务 54
扛牢政治责任 发挥财政职能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61
聚焦聚力实施财税改革攻坚行动 坚决打赢“十场硬仗” 68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 77
强化综合统筹 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83
牢记初心使命 积极担当作为 奋力开创新时代山东财政工作新局面 89
以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为民理财能力 99
准确把握重点切实把加强“三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04
奋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在贵州落地见效 113
奋力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120
把握新机遇 迎接新挑战 在新起点上推进审计发展提质增速 125
武涛:在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签字仪式上的致辞 148
朱斌厅长在江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动全省财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53
破解预算与采购“配合”难这一问题 156
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作用 为建设“双一流”大学凝心聚力 160
在全省政府采购会议上的讲话 164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 182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89
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财政动力 192
携手向着政府治理现代化扎实迈进
封毅
2020年10月20日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审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服务大局、推动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二者的协同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转化为实现“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具体行动,绷紧财经纪律这根弦,拉好审计整改这根绳,用好绩效管理这把尺,以政府治理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一、把严明财经纪律作为长期方针。干事创业,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政治纪律,有些人觉得纪律是稻草人,不在乎,现在就是要严明纪律”。财政审计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持续大力整饬财经纲纪,但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还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必须严明纪律,规范理财。我们将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错误行为,无论借口如何,都坚决查处,予以经济以至法律的惩罚,让财经纪律的“高压线”全天候“通电”,倒逼各方面树立对于财政资金的正确态度。
二、把整改审计问题作为常态工作。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必要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矫正和堵塞体制不畅、机制弊端、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我们既“提锅上灶”,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把落实审计建议作为增强“财”为“政”服务能力的根本、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标尺、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的保障;又“抓铁有痕”,承担起对部门预算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督促指导部门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并剖析原因,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防止像“牛皮癣”一样屡审屡犯。
三、把提高预算绩效作为根本任务。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钱用在刀刃上”。经过不懈探索,我们的预算绩效管理已融入财政资金流动全过程,但资金闲置、低效和跑冒滴漏时有发生。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必须以预算绩效管理服从服务于政府绩效管理。无论如何发展,财政资金始终面临资源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的矛盾,市里已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区县和部门考核,财政和审计共同实施,评价结果与“面子”和“里子”挂钩。我们将深入落实中央“财政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审计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决策部署,督促各方把预算绩效顶在头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努力使每一笔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到位、发挥效益。
扩面提质增效 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刘兴云
2020-08-12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落实总书记“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持“提质增效”这个出发点,通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到“关键”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近年来,山东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扩面、提质、增效,积极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地生根,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支持“八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过不懈努力,具有山东特色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基本搭建成型,一条覆盖全部财政资金,贯穿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单位自评、财政和部门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和“1+2+N”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起来,并逐步形成了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审计和社会各方参与监督,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2020年,省财政厅党组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年”活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县推进行动”,要求坚决“打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硬仗”,进一步凝聚共识和力量,集中破解改革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各项改革。
一、扩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范围,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由“点”向“面”拓展
以项目为核心的绩效管理,关注的是部门项目“点”绩效,不能全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为此,山东省按照“财政牵头、部门主责、闭环管理、上下联动”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独具山东特色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模式。
(一)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在吸纳全省各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经验,统筹考虑各种管理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确定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基本框架,建立以指标体系构建为起点的“六环节”全过程工作机制,涵盖指标体系构建、目标编报、部门自评、绩效报告、财政评价、结果应用6个环节,从整体上把握和衡量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二)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坚持以部门职责为核心推进,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目标编报、自评等环节工作均由部门为主负责具体实施,财政部门发挥好组织、指导作用。同时,通过建立整体绩效向人大报告制度、实施财政重点评价等方式,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
(三)各级协同稳步推进。按照管理环节协同、推进时间协同、工作任务协同的“三协同”原则,先试点后推开,2019年选取8个省级部门单位和8个市、8个县,共115个部门,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开展试点,2020年将试点部门扩大到1/3,2021年将在省直部门全面铺开。通过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开,确保改革扎实稳健,取得实效。目前,第一批试点部门整体自评工作基本结束,效果较好;下一步还要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第二批试点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正在陆续展开。
二、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促进项目绩效管理由“事后”向“全周期”拓展
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滞后或者得不到应用,是绩效管理的一大难题。2020年,厅党组要求着力解决“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评完怎么用”的问题,选择了6项执行中期和即将到期的省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变事后评价为全过程跟踪问效,探索与政策调整评估和预算安排挂钩的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
(一)工作方式上分段跟进。在政策实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跟踪问效,9月份开展第一次跟踪,重点关注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完成及预期实现情况;次年1月份开展第二次跟踪,重点评价政策和项目全年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工作目标上统筹兼顾。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当期预算执行和预期绩效实现情况,又着眼重构和再造放大政策实施效果的长效机制。
(三)政策效果上持续跟踪。跟踪问效在政策实施期内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结果与当年预算执行、次年预算安排挂钩,与调整政策、改进管理、优化流程有机衔接;政策执行期将满,对照绩效目标,对政策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延续执行、调整后延续执行或政策终止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结果要即时应用。通过动态跟踪政策进展和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跟踪结果,督促即时整改,有效破解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滞后的难题,进一步压实部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实施重点县推进计划,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压力由“上”向“下”传导
为有效破解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上热下冷”问题,推动基层预算绩效管理加速均衡发展,2020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县推进计划。
(一)建立“两张清单”。选择一批预算绩效基础好、工作推进快、管理质量高的区县作为示范县,选择部分工作推进慢、管理基础薄弱的区县作为突破县,示范县和突破县均作为全省绩效管理重点县,统一纳入“两张清单”管理。省财政厅对重点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实行年度考核,每年对“两张清单”作适当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施“三级联动”。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和组织,统筹采取实地督导、业务培训、综合评价等措施,指导重点县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改革。市财政部门负责帮扶指导督促重点县全面落实改革要求,落实“规定动作”,因地制宜自选创新,确保贯彻改革精神不走样、无死角。示范县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实施结对帮扶,为突破县树立标杆;突破县明确目标,制定计划,迎头赶超,确保在绩效管理改革基础领域扎实推进。
(三)强化“四项举措”。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考核评价、及时调度总结四项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能力水平,有效传导责任压力,营造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绩效结果综合应用机制,促进绩效结果应用由“软”到“硬”转变
绩效结果能否真正用到预算管理中,做到“真评价、真整改、真挂钩、真公开”,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败的关键。近年来,山东省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一)用好事前评估结果,提高资金投向的精准度。把绩效评估作为预算决策的前置条件,结合预算项目库管理,对应评未评或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或拒之“预算门外”。如2019年省级通过对某省直部门“智慧管理”项目的部门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审减预算资金2.5亿元。
(二)用好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促进预算和绩效目标落实。加强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绩效监控,防偏纠偏,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提高支出绩效。对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整改,并作为调整预算的重要依据。省级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以下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7个项目,2020年预算在统一压减10%的基础上又压减了10%;全省各市县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调整低效无效资金43.5亿元,如日照市2019年通过监控,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超过半年未使用的1个项目4000万元,调整资金用途,用于急需领域。
(三)全方位公开绩效情况,增强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建立绩效信息向人大报送机制,2019年全省各级将1.45万个项目绩效目标和2847个绩效评价结果随预决算草案分别报同级人大。建立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常态化机制,全省8314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57万个项目绩效目标和7244个重点项目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将绩效结果纳入对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倒逼部门压实绩效管理责任。从2018年开始,省级每年聚焦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评价标准,对省直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部门考核内容。2019年,全省有11个市、59个县(市、区)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的考核范围。2020年,山东省将努力在绩效结果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将散落于各个制度办法中的要求梳理汇总,制定更加系统、明确、完善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增强绩效结果应用的刚性。
五、加强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由“弱”到“强”转变
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不高,绩效评价标准不统一、作用发挥不到位,是一直以来困扰绩效管理工作的难题,究其原因,绩效指标不健全、不规范,指标标准不科学、不细化,这些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重要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2020年,山东省决定用1年时间开展省级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为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覆盖,广泛参与。省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由部门整体和支出政策(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两部分组成,涉及资金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省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建设工作涵盖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的54个省直部门,以及列入今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范围的25个部门。同时,选择济南、临沂、滨州三市同步试点,加快推进市县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围绕部门整体绩效构建部门战略指标和部门职责指标体系,围绕支出政策(项目)构建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与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同步推进,避免增加部门工作量。指标体系建设与省级预算管理框架有机衔接,与省级专项资金分类对应,更好地服务预算管理。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坚持有据可依,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部门职责、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等设定指标标准,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其他现有标准做好衔接,使每项指标都出处明确、依据充分。同时,指标设置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做到指标标准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力求客观实用,体现指导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分为信息采集、指标审核、成果应用等7个阶段,8月底前构建完毕。省财政负责绩效指标体系的整体规划,建立共性指标体系和绩效指标总体框架,审核汇总形成省级绩效指标体系库。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构建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以及本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并编制绩效目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进行全程技术指导。
(五)动态调整,高效应用。绩效指标体系建成后,嵌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向省直部门和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开放,并根据宏观政策方向、部门和地区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的调整变化,及时修正和更新,为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和评价提供依据和参考。依托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对有关绩效数据自动收集、识别和对比,逐步实现从“人为判断”向“数字应用”转变,有效提升绩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山东:做好“五篇文章” 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刘兴云
2020-07-15
今年以来,山东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挖掘增收潜力,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挤出更多资金更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1—5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133.9亿元,占比达到76.8%,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将为山东省市场主体实现减负1700亿元左右。
“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为切实把好资金出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秉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压减力度,为保民生、补短板、扩内需腾出财力。省级财政在年初对日常公用经费、一般业务经费和发展类项目实行“3个10%”压减政策的基础上,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再压减6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大力压缩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2020年只安排危房改造和省委省政府明确需搬迁改造的项目,预算规模比2019年压减90%,不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20年省级安排“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69亿元,降幅达10.1%,实现“七连降”。对2019年审计和巡视发现“五项经费”支出存在违规问题的部门,按相关经费30%的比例核减部门2020年预算,核减幅度是上年的3倍。与此同时,各市也在积极探索。比如淄博市在年初压减10%的基础上,对市级公务接待费再压减50%,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再压减30%,对经费类项目支出再压减30%,压茬暂缓执行部分专项资金;潍坊市对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或未完成清欠目标任务的地方,在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20%以上、“三公”经费压减30%以上的基础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临沂市规定各县区2020年一般性支出要比上年压减10%以上,并将压减任务是否完成列入对各县区的财政绩效管理考核事项,建立奖惩考核机制。
“缓”: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当前,山东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最为吃劲的关键时期,又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山东各级财政面对困难主动担当,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是积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用“时间”换“空间”,集中力量支持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省级财政全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对存量基数全部“清零”,严格依据政策排项目、定资金,依据不充分以及非刚性、不急需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对需要履行审批立项程序、实施(建设)周期长、跨年度安排的基建、研发等项目,以及预算执行慢、结转大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延缓分配,其中对一般性奖补资金,今年暂停分配,采取压茬安排的方式递延至以后年度安排,确保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60%以上。这方面市县财政也在积极探索,比如泰安市对基层运转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重大水利工程、消除“大班额”、公共卫生补短板等基层政府履职重点领域资金,及时全力保障,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威海市对论证不充分、进展缓慢的项目暂缓资金安排,对各类非急需实施的项目或建设补助类项目,视急迫程度和财力情况明年予以安排。
“收”:加大存量资金资产回收使用力度
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是开源节流、平衡预算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处理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全面清点“家底”,精准分类施策,把“零钱”变成“整钱”,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省级印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省级资产运营公司,对省级闲置、对外出租的房地产、公务用车、大型设备设施三类资产进行统筹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各类资金资产清理盘活力度,逐条逐项梳理各类预算项目,对预计年内难以支出的资金、不急需的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存量资金,能收回的坚决收回。市县财政也积极探索,比如烟台市组织市县两级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将除代管类、往来类、经营类以外的其他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按照“没有例外”的原则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今年市本级已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5.9亿元;德州市全面清收盘活结余结转超过一年以上的资金,目前已清收1.1亿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调控保障能力。
“整”: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资金整合,变“雨露均沾”为“精准滴灌”,变“散钱”为“整钱”,着力支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省级设立规模不少于120亿元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集中用于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原始创新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以及重大创新平台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整合设立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政策组合,支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整合设立10亿元的“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十强”产业重点企业,根据贡献情况给予分档奖励;整合设立5亿元的“居民消费奖励资金”,支持扩大零售、餐饮、文旅、健身、家政等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消费,重点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各市县财政也积极探索,通过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增加收入、弥补缺口。如日照市统筹做好上级转移支付与本级财力、存量资金与当年收入、政府债券资金与预算资金、资金资产与资源“四个结合”,防止资源浪费,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聊城市今年将市属竞争性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35%以上,预计调入6628万元。
“控”:加强财政资金的管控
让财政资金始终处于“探照灯”和“高压枪”下,确保预算安排科学精准,防止“任性用钱”。省级实施支出预算“红黄绿”预警管控。对禁止安排的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对调整、压减的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规模重新研究意见,分批分配下达;对重点保障的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筹措资金予以保障。同时,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2019年省级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优良等次的项目统一压减10%,今年又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的项目,在统一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10%。市县财政也积极探索,比如威海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确保把有限的钱都用在“刀刃”上。截至目前,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对19个项目不予支持,涉及资金1.4亿元;根据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政策8个,压减预算资金4300万元。滨州市对市直89个预算单位和94个决算单位进行了预决算检查,对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等4大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吴素芳
2020年06月12日
疫情期间,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明确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政策基调和方向,并提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专项债券规模”等措施,为财政部门在当前形势下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面对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经费保障,出台多项举措,有效对冲了疫情给经济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财政工作者,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对当前如何更好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北京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探索
近两年,北京市按照中央确定的财政政策基调和方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上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不断提高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顶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2018年以来,北京市努力克服困难,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研究制定了“顶格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项降负措施,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轻各项税费负担超2200亿元,为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不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保持较高的财政支出强度。2019年,北京市向中央申请了规模近千亿元的新增债券,增长幅度很大,有力弥补了公共预算不足,有力保障了疏解非首都功能、大兴新机场、城市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稳增长、稳预期的作用。
(三)努力加强财源建设,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北京市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共同参加的财源建设专班,形成市领导按季调度、专班成员按月会商的工作机制,持续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研判财政收支走势,及时应对施策。不断优化完善财政体制,2019年实施了以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核心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激发各区协税护税积极性。完善重点企业跨区迁移管理财税政策,调整企业迁移过程中各区间财力补偿和平衡机制,营造更加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各区均衡有序发展。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担保、贴息等政策工具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高精尖产业政策体系框架,并率先在医药健康领域出台支持政策,为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支撑。
二、在当前形势下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需把握的几个关系
(一)把握好短期保增长和长期稳增长的关系。从短期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消费、投资、进出口造成的冲击,我们及时出台了疫情防控保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实招”,有效降低了疫情的部分不良影响,尽可能保持经济增长“不掉队”。从长期看,这些应急政策应随着国内外疫情形势转好而逐步退出,并将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放在培育经济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优质财源,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经济长期稳增长提供支撑。
(二)把握好增“量”和提“质”的关系。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应注重实施逆周期调节,扩大有效需求,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另一方面,应针对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确保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质量和效果。
(三)把握好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的关系。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是一个内在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不能单兵突进,必须协同推进,更好地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监管政策等的协调与互补,形成政策合力,推进经济发展。
三、更好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考虑和建议
(一)打好财政资金和政策抗疫“组合拳”。一是全力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财政疫情防控资金的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好疫情防控经费、医护人员保障经费、居民治疗经费等支出,及时足额支付防控资金,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援企稳岗工作。通过全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减免企业房租、发放就业补贴、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通过税费优惠、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保费补贴等手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对经济发展有实质性贡献的金融创新项目,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巩固减税降费成效。一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已有政策的宣传辅导,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二是不断优化税收征管程序,简并优化纳税申报表,提高纳税便利度,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三是对于已经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密切跟踪实施效果,结合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应有效果。
(三)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一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建立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工作机制,确保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政策见效快等优势,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二是健全专项债券偿还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将专项债券与其项目资产、未来收益严格对应,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均实现收支平衡,有效防控专项债券风险。
(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针对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的状态,在压一般、保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的同时,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加大新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在疫情期间,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运行提供了有效支撑,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下一步,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基建项目的投入力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投资的积极性,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助力。二是创新促消费的有效途径。在疫情期间,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部分地区推出了发放消费券等刺激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从短期看,发放消费券拉动经济效果较为明显,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具备指向性特征,有利于推进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业、文娱业等行业加快恢复。从长期看,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量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研究将这项政策常态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比如可向一些具备市场潜力的新兴领域、重点领域拓展,如5G终端设备、数字娱乐、新能源汽车等,扩张新型消费需求,推动国内市场消费升级换代,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三是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科研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财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尖端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共建机制,支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院所建设。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带动社会资本向战略关键领域中高端产业链聚焦,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
兜牢“三保”底线,全力支持夺取“双胜利”
储永宏
2020年06月11日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近期,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储永宏在《群众》刊文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扎实做好“三保”工作,以“三保”促“六保”,以“六保”助“六稳”,全力支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把人民放在心中,带着初心做好“三保”工作
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连续5年保持75%以上,有效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细落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增强。
让群众体会到政策温度,提升获得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和省动态调整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基本民生基础保障标准,不断优化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三保”支出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省财政持续加大对困难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其“三保”财力基础;并对市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基层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福利。
让群众分享到发展成果,增进幸福感。2019年,我省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八大类18项共同财政事权,省财政按照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原则制定省基础保障标准,并根据市县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实行省与市县按比例分类分档差别化分担。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身财力分担市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有关支出,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最高分担比例达70%。通过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不断推进全省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发挥好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让群众感受到有力保障,增强安全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投入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73.9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医护人员补助、医疗废弃物处置、公共区域消杀、检测试剂及疫苗研发生产等。
一是对于确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分别补助60%、20%和20%,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给予1-3个月应急稳岗返还补贴,支持复工达产。
三是及时预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75.3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全方位精准施策,将疫情对基层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把使命扛在肩上,强化担当做好“三保”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在当前形势下,做好“三保”工作意义更重要、作用更明显、影响更深远,是必须打赢的硬仗、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兜牢“三保”是脱贫攻坚的责任状。2020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3.6亿元,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对12个省定重点帮扶县退出给予奖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二是将扶贫小额信贷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贷款期限从1年延长至3年,实行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三是按照280元/人的标准,对苏北五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一般贫困户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全免给予补助。
兜牢“三保”是全面小康的必答题。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的相关部署,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齐短板。
一是积极支持健康江苏建设,支持补齐疾控体系短板,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能力,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
二是省财政继续统筹安排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77亿元(2018-2022年预计共安排338亿元),优先支持如期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等任务。
三是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通过提高高中阶段及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高校师范类生均拨款水平等,均衡各类教育发展。
四是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养老金人均提高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人均提高8%。
兜牢“三保”是走在前列的先手棋。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做好“三保”工作也是拉动内需、促进增长、培育动能的重要举措,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政府的“紧日子”换百姓的“好日子”。
一是加大对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部署、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夯实财力基础。
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0年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5%,市县也结合各自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减。
三是严控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新增支出事项主要通过调结构解决。
把制度挺在前面,遵循规范做好“三保”工作
做好“三保”工作,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优先保障“三保”特别是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已经成为预算安排的首要原则。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协调统一,不断完善县级“三保”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审核、执行监测和财力补助,扎紧制度笼子,完善“闭环”管理,不留预算缺口、执行缺口、财力缺口。
加强预算审核,确保安排到位。2019年起,省财政对县级“三保”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集中审核。重点审核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支出是否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三保”需求是否全部列入预算,优先足额保障;当年预算财力是否合规、合理及完整等。严禁脱离实际擅自提高保障标准或扩大保障范围,坚决取消超出承受能力的支出项目或地方标准,确保民生政策和基层运转的可持续性。
强化监测督导,确保执行到位。从预算审查情况看,各市县现有财力均可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基础标准的“三保”支出,实际保障到位的关键在于严格按预算执行,不能搞“两张皮”。2020年起,省财政对县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监测内容包括“三保”可用财力、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三保”需求及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强化市县往来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挂钩机制,及时将财政部对我省阶段性增加的留用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库款保障水平较低的县级“三保”需要。
加大补助力度,确保财力到位。2019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达2962亿元,较上年增长13.6%,增幅为“十三五”以来最高,有效缓解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给市县财政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根据国家标准民生支出的增长情况,省财政对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给予补助;根据“减得多、补得多”的原则,给予市县财政政策性减税补助;对重点支出比重或增幅高于平均水平的市县给予奖励;对向乡镇下倾财力较多的市县给予奖励。奖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有力保障了市县政府履行基本支出责任的财力需要,基层财政保障运行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着力保障县级财政稳健运行
石建辉
湖南财政
2020-06-02
郡县治,天下安。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特殊之年,县级财政的稳健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中央更是把“保基层运转”纳入了当前最紧要的“六保”范围。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在《中国财经报》发表署名文章,介绍了湖南在保障县级财政稳健运行方面的探索和经验。原文如下。
原载于2020年5月30日《中国财经报》
县级行政区域一直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持续稳定的重要基础。但是,突发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使我国财政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也给基层运转带来巨大冲击。为了对冲这一风险,中央出台特殊举措,把“保基层运转”纳入当前最紧要的“六保”范围,通过增加中央财政赤字规模和发行特别国债筹集2万亿元,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全部转给地方,确保中央资金直达市县基层。
近年来,湖南省着力推动制度机制创新,规范县级财政管理,在保障基层运转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奠定了较好基础。在2019年国务院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考核中,湖南省财政管理工作获得全国先进,长沙市、石门县也因此获得财政部奖励。
固本培元:为县级财政稳健运行涵养“源头活水”
近年来,湖南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库款管理,培育财源税源,为地方财政稳健运行涵养“源头活水”。
用好激励奖补政策,引导培植财源。2019年,省财政将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的30%奖励给市县。今年,将继续“让利”市县,进一步扩大奖励比例,提高地方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省产业建设“一盘棋”。统筹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着力提升县级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下一步,湖南省将通过调整优化财政体制,引导市县更加注重强产业、培财源,重点聚焦“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领域,壮大县级财政税源税基,提高经济增长含金量。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均衡发展。对困难地区,完善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优势地区,完善激励性和资源枯竭型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增强转移支付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促进市县均衡发展。2019年,省对市县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约860亿元,是近年来力度最大、增幅最高的一年。今年,已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750亿元。下一步,湖南将积极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对中央增加赤字率所增加的财政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尽早分配、尽早使用、尽早发挥效益,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优化省级支出结构,倾力支持基层。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省直部门压减支出超过6亿元,减压比例在10%以上。今年,要按中央要求,加大压减力度和范围,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对支出安排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深度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调整收回执行进度慢、管理绩效不高的支出,腾出的省级财力全部用于市县“三保”等领域支出。
优化库款调度管理,增强保障能力。精准调度库款时点和节点,督促市县将库款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对县市库款进行监测预警,建立库款动态监测系统,分级预警。
夯基垒台:为县级财政稳健运行补齐“管理短板”
湖南财政下大力气革旧鼎新,清理各类障碍,补齐影响县级财政运行的“管理短板”。
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治站位,以“省负总责”的责任担当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开展工作。做到“三先”:在全国率先设立政务债务公开专栏、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率先开展世界银行发展政策贷款项目以提升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能力。践行“三实”:出台政策制度实、摸清债务底数实、促进平台转型实。恪守“三严”:严格管控新增债务,严格监控分析数据、严格问责违法举债。3年来,湖南省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创新和实践多次得到财政部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严格清收国库暂付款。严格制定并落实暂付款消化方案,实行分类清收。对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借垫款、财力缺口挂账和对外借款呆账,通过预算安排、动支预备费、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消化列支;对应收回的对外借款,综合运用法律诉讼、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追回。经过努力,湖南省县级财政暂付款余额明显下降,有望提前完成清收任务。
持续提升收入质量。2017年,湖南省启动“财政收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按照“做实存量、稳定增速、平滑衔接”原则,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提升收入质量。到2019年,湖南省非税收入占比3年降低了11个百分点以上,收入质量持续改善。
加大村级运转支持力度。积极作为,努力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先后5次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全省村均年度运转经费已达13万元,省财政每年补助村级组织运行约17亿元。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障,对村支书、村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予以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立柱架梁:为县级财政稳健运行筑牢“法治根基”
规范县级财政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关键在于践行法治精神,推进依法理财。湖南省统筹谋划,逐步建立完善一整套符合实际的制度机制,筑牢县级财政运行的“法治根基”。
审时度势,在省级财政设立“市县财政处”。为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提前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2018年,省财政厅及时调整原乡镇财政管理处部分职能,改设市县财政处,牵头负责市县财政的管理指导,以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市县财政运行情况监控、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三大职能为核心,督促规范市县财政管理,大大提升了省对市县财政的管理和指导水平。今年,省财政厅对全省14市州49个县开展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建立“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实施“全面报告+重点关注”,动态监控县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及时预警防范风险。
谋划长远,出台规范县级财政管理“20条”。2018年,湖南省正式实施“县级财政规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动”。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有关文件,从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国库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优化财政管理体制6个方面制定20条措施,全面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
着眼规范,划定财政监管底线红线。主动探索长效机制,推动经济财政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强调“六个严禁”,即严禁编制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动用国库库款、严禁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对逾越“六条红线”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考核扣分、扣减资金、约谈通报、提请问责等惩戒措施。构建“四项机制”,即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预算编制审核备案机制、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民生政策备案机制,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系统联动,强化县级依法理财意识。加强对县级财政指导,构建依法理财教育联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县级财政政治生态。2018年,省政府组织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重学预算法,以法治力量维护县级财政平稳运行。2019年,省财政厅收集了市县财政34件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及部分忏悔书,选编了部分法律法规,编印了《湖南省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第一时间发放至市县财政部门学习,形成了强大的警示与震慑力。
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晏婉萍
2020年5月29日
2019年,贵州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举措,努力克服财政收支压力剧增等多重压力叠加的不利影响,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坚持尽锐出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连战连胜、再战再捷;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支出结构改善,民生保障持续巩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财政改革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贵州财政改革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源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贵州省将会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撕掉绝对贫困的标签。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贵州省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省财政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支援鄂州小组,从资金筹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制度完善等方面加强统筹谋划,扎实做好财政支持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安排拨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全省各级财政筹措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5.41亿元。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37条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全面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储备政策,做好物资保障。统筹安排1.26亿元用于全省医疗物资、粮油盐等物资储备,有力保障紧急状态下市场供应,防范化解粮油市场风险隐患,确保市场基本稳定。开辟绿色通道,提升保障能力。紧急协调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开辟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优先做好疫情防控资金支付和清算,搭建财政资金顺畅运转的生命线。
另一方面,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继续以脱贫攻坚统揽财政事业发展全局,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保持脱贫攻坚期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总体稳定,对2019年摘帽的18个贫困县区,继续安排每县2000万元的一次性贫困县退出奖励资金。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75亿元,增长36%,其中,下达“9+3”贫困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59亿元,增长75.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加快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核进度,提前3个月完成整合方案编制及审核工作。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调整和优化扶贫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继续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安排13亿元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资金,全力支持农村产业革命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围绕“十个一笔”“十个确保”目标,制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方案。对“9+3”贫困县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督战发现问题和2020年整合方案审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每周一调度。
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但目前来看,脱贫攻坚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和工作力量是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我们一定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积极财政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稳步推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支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优先保障的位置,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切实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加大对挂牌督战“9+3”贫困县区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指导力度,确保整合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以及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支出;持续推进挂牌督战,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抓好问题整改。
抓细抓实疫情防控财政各项工作,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切实抓好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有力落实防护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和防护措施资金,工资待遇、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待遇,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有效落实对企业的政策补助,创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支持;抓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地,注重把促进农民就业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巩固减税降费成果,坚定不移把减税降费政策落细落实,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更好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让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壮大。
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
密切跟踪疫情对全省经济财政运行的影响,统筹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继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坚持财力下沉,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督促省直部门加快专项转移支付的下达进度,共同提高市(州)、县“三保”能力。县级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收入等,认真落实“两个优先”的原则,确保“三保”等重点支出,不得脱离财政承受能力扩大基本民生保障范围和标准,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此外,省级财政还将加大库款保障和监控力度,完善库款监测调度机制,保障县区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
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困难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落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生均拨款政策,支持贵州高校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健康贵州建设。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支持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需求问题,支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收尾工作,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稳妥推进科技、教育、交通运输、农业等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广零基预算改革,深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打造财政版“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依托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
扎实完成新常态下政府采购新任务
罗建国
2020年05月27日
“今年的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但越是困难,越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敢突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为实现半年双过半、全年夺胜利注入新动力。
政采织密防疫与复工“双层网”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很大影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考验,安徽省财政厅“闻令而动”,春节期间紧急印发通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从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疫情防控项目实施紧急采购、压实采购主体责任三个方面,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通知明确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举措,要求疫情防控项目应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施紧急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方便采购单位采购。采购单位应当保留疫情防控采购有关文件及凭据,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同时,依法依规接受审计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采购监管,依法及时处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在防控防疫的第一时间尽显安徽的“政采担当”。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企业复工复产任务艰巨。”罗建国认为,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近期的工作目标是,既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取得最终胜利;也要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社会循环,加快推动复工复产步伐。据了解,今年2月2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恢复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安徽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因地制宜妥善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助力企业有序恢复复工复产,为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安徽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争取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协调并进。
政采托起营商环境“公平秤”
近年来,围绕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各部门持续推进有效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对于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安徽省来说,去年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年。据悉,该省相继打出了《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组合拳”。同时,财政部也为企业送来了“大礼包”,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罗建国认为,财政部的“大礼包”对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因此,安徽省“大刀阔斧”在17个方面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这其中包括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编制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需求、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支持利用合同融资等。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迎来“飞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全省16个市已全部实现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并向县(区)级延伸。其中,“徽采商城”成绩耀眼,已经实现为省直和全省12个合作市提供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服务,全年完成交易金额超20亿元。第二,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不断提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作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去年进行了改版, 2019年全年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各类信息发布量达22万条。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安徽位居全国前列。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根据财政部要求,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徽省省级所有预算单位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对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虽然安徽省并非财政部明确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省份,但愿意主动做首批“吃螃蟹的人”。第三,采购人主体责任愈加明晰。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积极作为,事前,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绩效目标、项目预算及市场状况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事中,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项目要求拟定合同文本,按照法定时间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做好采购合同公开;事后,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几乎所有采购人能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为建立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减少相关部门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扰、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去年年底,安徽省财政厅继续加码“硬核”举措,出台《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2.0》,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融入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文件的最新要求。升级版的行动方案具有以下三大亮点:一是继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二是注重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三是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可以说,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安徽省走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节奏和适合自己的特色道路。
助力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添柴加薪”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罗建国认为,当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要打赢最后的脱贫攻坚战,扶贫力度不能减弱,政策落实也不能放松。政府采购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既是扶持不发达地区必须发挥的政策功能之一,也是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需要助力脱贫攻坚的履职任务。
据了解,去年安徽省财政厅与省扶贫办、省供销社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首先,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采用预留份额方式,充分运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电子销售平台,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打通消费扶贫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帮助贫困地区增收脱贫。其次,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可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据悉,通过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深入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安徽各级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扶贫832”电子消费平台生成了管理账户9811个,开通采购人账号4668个,全省预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6063.96万元,有力支持了消费扶贫。罗建国表示,今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尽心尽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扛牢政治责任 发挥财政职能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刘兴云
2020年05月27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下达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攻令”,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山东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财政扶贫工作职责,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一鼓作气、乘胜追击,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扶贫投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一是继续增加专项扶贫投入。2016—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8.52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6.3%,投入力度和增长幅度前所未有。2020年,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达到80亿元,全力支持完成攻坚任务。二是积极汇聚行业扶贫力量。引导农业、水利、交通、生态、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成果,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