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帮助、扶持民营企业克服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对于稳定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无疑有着重要作用。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针对疫情出现以来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强调要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要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大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完善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社保等政策。此外,继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于2月1日联合出台30条金融措施后,上海、北京、四川、江苏等地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通过加大减负和加强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共克时艰。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改革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重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既是对民营经济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民营企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殷切期待。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不仅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且需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必须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核心是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但由于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和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仍存在障碍、企业减负还不理想、融资环境亟待改善、司法保护还不到位、政府管理和服务有待规范等。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回应民营企业的关切,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让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更透明、环境更公平、舞台更宽广。
在市场准入上,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放开准入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所有制身份歧视和对民营经济的偏见,解决该放的领域没有完全放开、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置门槛、隐性障碍让民营企业“望而却步”等问题,对已经明确放开准入但核心关键环节尚未放开的,要采取坚决措施放到位。不得额外设置对民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全面排查和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解决事实上存在的“明放暗不放”“上放下不放”“虚放实不放”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