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强县扩权改革
1.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开展镇(街)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
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
4.完善“制造业当家”等企业服务机制
5.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三)完善财政保障激励机制
6.配合落实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7.完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机制
8.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9.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
(四)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差别化配置改革
10.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利用机制
11.完善人才入县下乡机制
12.强化科技资源导入
13.发挥数字牵引作用
14.创新跨地区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15.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7.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8.构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19.完善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和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改革统筹协调
(二)完善改革推进落实机制
(三)鼓励差异化探索创新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先导、向改革要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数字牵引、创新驱动,协同联动、系统集成,聚焦营商环境提升、财政保障激励、资源要素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任务,承接好省市下放的权限,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用好用活改革关键一招破解难题、激发动力。狠抓改革落地落实,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坚定不移以改革开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强县扩权改革
1.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承接省、市两级委托、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省、市两级暂未委托下放的事项,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上级申请放权。同时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建立与事权下放相衔接的编制、资金、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县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参与〕
2.开展镇(街)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按照管理扁平、资源下沉、整合优化的改革方向,统筹优化管理层次和机构编制等资源配置,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能力,依法赋予有条件的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委编办牵头,县司法局和各镇(街道)参与〕
(二)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
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对标一流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与中介服务事项对应关系,持续推广应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线上线下诉求响应服务,畅通群众和市场主体反馈和解决问题渠道。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参与〕
4.完善“制造业当家”等企业服务机制。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健全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下放审批权限等改革措施。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在企业上市、融资等服务中推行以企业信用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深化政策兑现集成改革,推动惠企政策集中发布、集中解读、集成受理、快速兑现,探索实施智能匹配、“免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等办理流程,实行多税种综合申报,逐步推进“确认式”申报。推广实施“插电式”“信用+办电”等办电服务做法,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支持储能探索参与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推广使用省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XXXX供电局参与〕
5.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及时动态更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全面融合,创新实施“人工智能+”监管,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守住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三)完善财政保障激励机制
6.配合落实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抢抓财政“省直管县”机遇,鼓励县直各部门主动提前对接上级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市级对县域财政的保障激励。加强本级预算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的衔接和统筹,实现拼盘使用、错位配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合力,督促主管部门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提高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统筹发展与安全,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与〕
7.完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加强政府平台企业建设,支持政府平台公司与制造业企业合作,探索为重点制造业项目提供代建厂房、设备融资租赁等服务。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制造业发展的产业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涉制造业企业的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出台《XX县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
8.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使用管理机制,谋划、储备更多项目申请专项债,支持“1+3+6”行动计划。推动县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整合升级城建、矿产资源、水务、旅游、工业投资等领域功能性平台,探索发展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资公司及有关镇(街道)参与〕
9.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国资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引导基金体系,加强与上级基金的合作,更好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县发展重点领域和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对落户XX产业转移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配合上级推广信保基金等‘政银担’做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
(四)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差别化配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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