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乙方安排工作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聘用专兼职律师合同
甲 方: (聘方)
乙 方: (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 职务: )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 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