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
柜台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 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 (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
2.支付方式: 。
3.支付时间: 。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