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市政设施补短板
2.持续推进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3.建设口袋公园和绿道
4.完善智慧城管平台
5.加大城区水系治理
6.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二)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成效
1.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大力开展流浪犬治理
4.积极推广应用安徽省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
5.开展一系列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6.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7.推进公园绿地提质改造
8.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二、上半年存在问题
(一)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短板
(二)市容顽疾易反弹
(三)市政设施维护难以面面俱到
(四)燃气安全管理较为薄弱
(五)智慧城管平台出现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市容秩序管理
(二)统筹推进垃圾分类与环卫服务过渡
(三)加强市政设施养护
(四)持续筑牢燃气安全稳定防线
(五)配合开展智慧城市项目调查取证
(六)全力推进今年重点项目
县城管局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市政设施补短板
全面推进市政设施养护精细化,先后实施2026年政和路等道路零星应急维修等4项工程,累计出动巡查人员360余人次,维修人行道约1500余平方米,疏通管网总量约10300米,调整路灯开关灯时间2400余柜次,维修灯头396盏,更换路灯电缆550米。
2.持续推进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截至目前,县城分拣中心和中型中转站及金拱等3座新建中转站已在施工建设,已改造置换12座中转站压缩设备。县城住宅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选点已完成,正在进行基础施工,400余座四分类垃圾亭、房已采购,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同步实现全覆盖安装。
3.建设口袋公园和绿道
本年度计划建设2个口袋公园,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70万元。目前,原粮食局地块口袋公园已建成投入使用;另一处口袋公园位于育才路与高岭路交叉口,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招标、施工单位进场、土地平整等工作。绿道1500米也已建设完成,位于永宁河下游左岸。
4.完善智慧城管平台
一是完善闭环处置机制。落实平台 24 小时值守,规范采集、派单、处置、核查、督办全流程,上半年共完成派单处置1050件。二是强化队伍实操管理。召开智慧城管APP操作专题培训会,专门邀请平台技术骨干进行授课,参加培训人员覆盖所有智慧城管APP操作人员。
5.加大城区水系治理
配合水务局做好防汛排涝工作。汛前抓准备,组织业务人员参加怀宁县防汛抗旱培训班,强化与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会商,组建2支应急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清掏雨水箅1700余座,清疏管网总量约10300米。汛间抓应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降雨时外出巡查,清理雨水篦、开盖助排并设置警示,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抢险人员约90人次,高效处置局部积水超10处。汛后抓恢复,全路段巡查,及时复位井盖、撤除警示桩,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无碍。
6.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一是建筑垃圾方面。建立并动态更新建筑垃圾专项台账,累计清运量约22.38万吨、处置量约22.62万吨。通过常态化巡查19个渣土工地及消纳场,督促工地保持出入口干净整洁、车身干净,消纳场落实安全环保要求,严防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同时督促7家物业小区规范开展装修垃圾源头分拣。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共立案4起、处罚420元。二是生活垃圾方面。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强化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督查、考核和服务指导,常态化督促环卫运营公司推进环卫日常普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中转站及公厕运营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月份共无害化处置城乡生活垃圾53055吨,餐厨垃圾270吨。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成效
1.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组织45名执法工作人员进入高河镇7个社区83个小区,现已正式挂牌,协助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垃圾分类、行政执法等工作,重点整治小区周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违规晾晒、非机动车乱停放等民生顽疾。2026年以来解决社区(小区)内热难点问题101件。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城区所有沿街商铺逐户摸排、全覆盖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累计签订责任书4121份。明确商户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主体责任。常态化严查门店出店经营、门前乱堆乱放等问题。引导商户自觉落实市容管理要求。对违规张贴牛皮癣小广告的12人进行约谈和处罚,立案2起、处罚700元,责令当事人清理其违规张贴的小广告。
3.大力开展流浪犬治理。持续深化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通过常态巡查、群众反馈等方式,加大对流浪犬捕捉、收容、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捕捉收容流浪犬335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23起、罚款2400元。
4.积极推广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