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素琍
2021年2月25日
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沈素琍
2021年2月25日
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3天前,我们召开这个座谈会,目的是保证《长江保护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是为我国第一大江河量身定制的“专门法”,在我国法治建设史和生态文明建设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标志性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栗战书委员长高度重视,于1月22日专门召开座谈会作出部署,强调“不仅要把法律立好,还要保证法律实施好”。安徽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省份,在依法保护长江方面责无旁贷。我们今天这个会议,就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的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各有关方面大力实施《长江保护法》, 更好用法律武器守护好长江这一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下面,我就扎实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讲3点意见。
第一,要从战略层面深刻认识重大意义。长江大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长江流域人民福祉,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保护法》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抓好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不仅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应当自觉扛起的政治责任。
一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法治之举。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法治实践上,就是要坚定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法决策。制定《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考察长江上、中、下游,包括去年8月亲临我省马鞍山市考察,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要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要求“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 联动修订水法、航道法等,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党中央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就此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在已经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就是要以法治方式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特别是立法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是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具体的、现实的体现。
二是永葆长江生机活力的法治路径。长江作为中国第一大河,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流域面积广阔、涉及我国半数以上省份,不仅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且有着丰富的资源禀赋,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摇篮之一。《长江保护法》正确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针对长江水体严重污染和流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规定了一系列更高的保护标准和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建立了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的硬约束机制,指引了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实施好《长江保护法》,依法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是让长江始终保持生机活力、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最稳定、最可靠的路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事,也是我们应担的历史重任。
三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动能。长江经济带拥有我国最广阔的腹地和发展空间,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全国除沿海开放地区以外经济密度最大的经济带,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安徽是长江经济带战略要地。省委去年底专门出台了《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长江经济带的意见》,提出要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长江保护法》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实施好这部法律,通过依法规划和管控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促进整个长江经济带的产业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二,要以系统思维全面落实法律规定。《长江保护法》共9章、96条,对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规定,既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相衔接,又聚焦流域层面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