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重点内容
(一)摸清关爱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二)创新拓展社会救助方式
(三)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机制
(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
(五)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六)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
(七)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
(八)发挥村级组织权益保障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鼓励基层创新
(三)压实工作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
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及特困群体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持续深入开展“一行动一活动”,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关爱服务行动和练兵比武活动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天祝县“一行动一活动”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及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行动,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组织身边的组织和个人,为身边的留守老人、特殊困难群体做身边的事,温暖身边人的心,凝聚身边人的神,提升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注重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照顾服务。
——突出重点,适度普惠。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品质为重点,带动党员干部为农村留守老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探视、打扫卫生等贴心服务,着力提升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服务水平。
——政策衔接,强化服务。注重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政策制度有效衔接,统筹各类服务资源,形成保障合力,让农村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享受更多优质、便捷、公平、安全的优先优惠服务。
——城乡统筹,和谐共融。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力度,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特殊困难群体照顾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强化照顾服务过程中的代际支持,营造互尊互爱互助的良好氛围,增进社会和谐。
三、重点内容
(一)摸清关爱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一年以上的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要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台账。
(二)创新拓展社会救助方式。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分类化给予精准救助。持续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扎实开展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老人等特殊困难对象“三个一”服务活动。
(三)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机制。村级组织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安全风险、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切实防范农村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有保障,安全无风险。对独居、失能、贫困、残疾、高龄等特殊困难对象要随时掌握情况并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对遭受家庭虐待、遗弃等非法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权益,村级组织要及时阻止事态的发展,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介入调解处置。
(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留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