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产业助力”行动
(二)“人才助力”行动
(三)“消费助力”行动
(四)“慈善助力”行动
(五)“文化助力”行动
(六)“治理助力”行动
三、实施方式
(一)动员引导一批
(二)鼓励捐赠一批
(三)牵手合作一批
(四)资助开展一批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2022年8月)
(二)启动实施(2022年9月)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广泛动员引导
(三)加强总结推广
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既是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和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也是实干成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根据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决定实施“社村同行振兴x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推进、社会协同原则,坚定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实施示范工程,面向全市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具体名单见附件),开展不少于30个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项目,打造不少于5个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品牌,推广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动员引导全市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全市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主要内容
聚焦“五大振兴”,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开展“六项行动”,推动全市社会组织依据各自章程、业务范围和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品牌化特色助力活动。
(一)“产业助力”行动。以行业协会商会类、农业农村类、科技类等社会组织为重点,支持其根据帮扶村需要,调动行业技术和信息资源,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技改、销售等开展对口帮扶服务,帮助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助力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二)“人才助力”行动。以培训类、科技类、学术类社会组织和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为重点,支持其发挥专业、资金、技术优势,助推法律服务、社工服务、志愿服务、技改服务等多种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围绕农产品种养、加工、销售,开展科技服务、法律服务、社会服务等人才支持和教育培训,帮助培养一批技术型农民,以人才振兴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致富。
(三)“消费助力”行动。以行业协会商会类、网络电商类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为重点,支持其带头购买帮扶村农产品,动员引导爱心会员企业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发挥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市场的作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鼓励食品、粮食、蔬果等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发动会员企业购买帮扶村农产品并视情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帮助拓展销售渠道,助力消费助农兴农。
(四)“慈善助力”行动。以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为重点,支持其创新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围绕低收入人口,特别是特困供养人员、留守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残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