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2.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3.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安全监管
7.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和封闭式管理
8.做到旅游包车客运运行轨迹与备案信息一致
9.及时办理督办事项
10.扎实推进燃气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11.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生产
12.深刻汲取郑州“7.20”地铁事故教训
13.加大县乡公路、农村道路及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坡路段、平交道口等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
14.加强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以及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日常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5.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过境运输公路安全设施配置及隐患排查治理
16.建立和完善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保畅措施
17.开展“平安工地”建设
18.有效推行施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9.加强施工安全管控
20.认真开展施工安全基础性工作
21.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2.坚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严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3.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
24.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
25.强化精准执法和专业执法
(四)严抓安全警示教育
26.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和教训汲取
27.综合运用媒体平台
28.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
(五)严抓协同提升效能
29.牢固树立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
30.加强部门联动
四、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7月上旬-7月中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责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
(二)集中治理、强化成效(7月下旬-9月上旬):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
(三)督查检查、加强监管(9月中旬-10月上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0月中旬-10月下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
(三)进一步确保实效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县交通运输“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以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安全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业安全生产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高效机制,努力做到“四个一”:即查处一批极易肇事的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顿一批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交通运输企业、破解一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难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全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股,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和措施督办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各级党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2.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厘清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分管领导要强化履职尽责,组织实施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落实具体措施。
3.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约谈、督办、执法、警示等手段,强化跟踪问效和过程管理,突出对各级通报、挂牌安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安全责任统一纳入管理;研究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适岗状态评价、职业健康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系统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的风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二)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聚焦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公路运营管理、公路工程建设、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抓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6.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两客一危”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和封闭式管理。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查验,对寄存行李和托运货物实名检查登记;严格人员岗位履职、安检门和行李包安检设备配备使用及“三品”品查堵(“三品”指逢包必查、逢液必查);落实落细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站内监控和消防安保设施配备等工作。
8.做到旅游包车客运运行轨迹与备案信息一致。严格按照《客规》要求每运次打印包车牌或使用电子包车牌,实行实名制售票查验;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涉及的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查并及时处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安全监管。
9.及时办理督办事项。对各级交安委督办或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和高风险企业,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公路运营和工程建设监管部门,逐车逐人逐问题逐路段核查,挂账列表、责任到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10.扎实推进燃气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运用罐检平台数据,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审验和电子运单制度,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认真查处危运车辆承运货物超《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等行为;开展危运企业应急演练评估,完善应急防护器材配置(包括车载和停车场地等);落实省动态监控平台通报、动态监控违法违规报警信息处置、车辆在线以及电子运单填报等检查和整改;对燃气动力营运车辆燃气管线、气阀、管路、气瓶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隐患车辆立即整改落实。
11.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生产。认真检查完善公交车辆电路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应用好运行动态监控;做好上岗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态排查;严格落实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安全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无资质的网约车企业及车辆按规定从严处罚。
12.深刻汲取郑州“7.20”地铁事故教训。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场站实行客流监测和分析研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