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1、鼓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市场开发人员主动赴海外开发相关业务市场
2、对于一般性检查、调研、考察访问、慰问、国际会议、展会及短期培训等临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
3、原则上不再受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计划”以外团组立项申请
4、出国出境团组出访任务应目的明确、有实质性内容且能达到实际效果
5、出国出境团组应严格控制团组规模、人数和天数
6、出国出境团组及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因公出国出境相关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
1、组团单位应尽可能提前做好出访计划
2、除执行涉密工作任务、紧急工作任务和海外长期派驻任务的团组外
3、严格履行提示提醒职责
4、各单位出国专办员应组织团组人员提前准备好申办护照所需各项材料(指纹、照片、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签名)
5、组团单位出国专办员按照因公出国出境服务平台上“主要国家签证信息”的要求
6、所有团组出行前必须由组团单位出国专办员通过《国际机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订购国际机票
7、获得批准的临时团组
8、团组境外期间实行团组长负责制
10、临时团组回国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司市场开发部和其他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出国出境团组总结报告
11、各单位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临时团组人员执行任务期间切记要提高防范意识
2、凡是未在护照上贴签证的(免签、电子签、落地签)都须提前联系国际部出国处开具出境卡后方可出境
3、各单位提醒或帮助团组人员回国后及时扫描或复印本人护照出入境记录、签证等信息以备将来财务报销(含国内差旅)及查验使用
4、临时团组出国出境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因公出国费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管理的指导意见
目前因公出国出境业务已恢复常态,临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已恢复正常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临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管理,提高出国出境团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出国出境团组和人员及时顺利出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1、鼓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市场开发人员主动赴海外开发相关业务市场。对海外市场开发出国出境团组,在报批和办理上将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对于一般性检查、调研、考察访问、慰问、国际会议、展会及短期培训等临时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本着非必要不派出原则严格管控。
3、原则上不再受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计划”以外团组立项申请,对于确有必要出访的计划外团组,需层层审批。
4、出国出境团组出访任务应目的明确、有实质性内容且能达到实际效果。对于未能取得预期成果的团组,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及该团组成员同类性质出国出境立项申请。
5、出国出境团组应严格控制团组规模、人数和天数,并最大限度节省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团组出国出境费用应尽量由项目成本支付。
6、出国出境团组及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因公出国出境相关规定,不得发生“变相公费出国出境观光旅游”、“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在外时间、改变出国出境目的、路线”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各单位应完善本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临时团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对由本单位组团的团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合规情况组织专业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团组成员绩效考核,并由外事管理部门存档,作为审核审批下一年度相关团组的重要参考。各单位应对出国团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行前公示和回国后公示。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临时团组时,务必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出国公示、行前教育、证照办理、领汇核销、机票订购、人员保险、事中事后监督、出国总结、归国人员回访及护照收缴等出国出境全过程管理工作。
1、组团单位应尽可能提前做好出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