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
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八、按照规定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
2、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党员大会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4、根据会议内容需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每月召开1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有需要表决事项时
3、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前
三、党小组会
1、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
3、党小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交办的具体任务
四、党课
1、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好党课教育
2、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
3、党课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
4、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党员讲党课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
一、指导思想
二、学习重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根据全局工作实际安排本系统相关业务学习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
(二)学习研讨
(三)个人自学
(四)专题调研
(一)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一)党内公开
(二)党外公开
一、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
四、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改建设的监督检查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
5、能否尽职尽责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能否坚持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限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监督保障: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四)强化理论武装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党建规章制度
机关党组(总支)职责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参加。
2、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党员大会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4、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可列席支部党员大会以。党支部召开有发展党员议题的党员大会,区委区直工委或机关党委要派人列席。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2、支部委员会会议有需要表决事项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原则,需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前,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三、党小组会。
1、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以支部全体党员为一个党小组开展。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党小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交办的具体任务,完成支部工作安排。
四、党课。
1、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好党课教育,每年都要制定年
度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
2、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
3、党课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来安排。党课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4、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内容,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或者党小组形式召开。
三、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带头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于增强党员党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对照“四个合格”的要求,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自我评价,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谈心谈话是党内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谈话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城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的约谈。
主题党日制度
党支部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政治生日”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是一种政治仪式,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党员“政治生日”在机关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中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合并进行。本着“务实简便、注重教育、重在实效”原则,主要围绕“七个一”开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重读一次入党申请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讲述一段党员心声、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组织一次关爱行动、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也可以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政治生日”花名册,由专人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过上有意义的“政治生日”。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市、区委要求,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把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学习重点
按照区委宣传部统一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根据全局工作实际安排本系统相关业务学习。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二)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
(三)个人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
(四)专题调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各自分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应遵循服务发展原则、发扬民主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统筹协调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的事项,都应当及时公开。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