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学校成立本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学校要建立延期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
4.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的方案和制度
5.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专业系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二、开学前准备措施
6.各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
7.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寒假期间要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8.各学校应组织做好所有师生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的返晋师生的健康状况摸排工作
9.各学校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人防、物防、技防条件
10.各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对校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11.相关学校要做好假期内地新疆班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
12.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情况创新教学方式
13.各学校要与当地教育、卫生健康、交通、公安部门协商
三、开学后防控措施
14.各学校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15.各学校要在校门、教学楼、宿舍楼门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
16.各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
17.各学校在疫情流行期间禁止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8.各学校校医院要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
19.各学校要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情况进行排查
20.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的学校将上述人员管理纳入各校统一疫情防控机制
四、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21.各学校要持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营养教育和安全教育
22.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
23.教职员工如果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4.在校学生、实习学生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5.各学校要在本校师生确诊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两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上报情况
26.各学校要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山西省职业院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学工作预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山西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导则》,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学校成立本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院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协调、指导落实、研究部署本校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工作,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定期会商,形成协同作战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各学校要建立延期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由院(校)办公室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校医室)、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在学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层层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的方案和制度,具体包括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休复课证明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环境卫生通风、消毒制度。
5.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专业系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防控疫情情况。
二、开学前准备措施
6.各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主动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特别是年龄较小的中职学生,要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理性认识疫情、科学预防疫情。寒假期间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均应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
7.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寒假期间要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主动报告或由学生监护人报告学校或社区,并及时就医。
8.各学校应组织做好所有师生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的返晋师生的健康状况摸排工作,逐校逐人建立台账,摸清寒假期间各校师生外出情况,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乘坐航班车次、家人健康状况等,一一进行健康筛查,坚决实现“防输入、防扩散”的目标。对于有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的师生,应居家或到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各学校务必专人联系到位,未接到学校明确通知不得返校。
9.各学校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人防、物防、技防条件,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并配备经过教育和卫生部门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具备一定防控能力的专职校医,完善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配备充足的体温测量仪、医用口罩、消毒液和医用酒精,耗材按师生总数、校园空间范围内使用15天的用量备齐。同时要做好正常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物资保障,确保开学物资足额到位。基础较差的学校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争取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在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合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和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学。
10.各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对校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
11.相关学校要做好假期内地新疆班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未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并报山西省教育厅批准,不允许目前留校的新疆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