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兴安岭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宋岫明泄露尚未公开的内部文件案
2.漠河市北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杨光泄露涉密工作信息案
3.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创业村驻村第一书记高鹏军擅离职守案
4.呼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孙屹、县高级中学教务主任卢桂丽违规聚餐案
5.松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彭湘玫对配偶、亲属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打麻将行为失管失教案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问责查处履职不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情况通报
1.大兴安岭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宋岫明泄露尚未公开的内部文件案。1月29日,宋岫明在传递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尚未对外公开、仍属保密阶段的文件过程中,擅自将文件拍照,用微信发给妻子姜华。姜华又把文件照片发到有25人参与的家庭微信群,而后被广泛转发,致使尚未公开的文件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造成加区居民恐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宋岫明身为党员干部、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保密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2月1日,地纪委监委给予宋岫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漠河市北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杨光泄露涉密工作信息案。1月25日,杨光将北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群发布的涉密信息私自转发至家人和同学微信群, 致使涉密信息广泛传播。作为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医务人员,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部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月1日,漠河市纪委监委给予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