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5日前)
(二)除患攻坚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统筹推进
(三)强化调度指挥
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设有冷库的营业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设置在地下的冷库等经营类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尤其是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各类人密场所。
四、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器材)及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值班值守或持证上岗、装修装饰材料及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违规或日常管理不符合要求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大队要全力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基层群众等各级力量,形成合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要提请属地政府发布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要认真全面摸排掌握此次整治对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向相关行业部门提供整治指南,发动各部门开展行业排查治理,指导推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开展相关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要强化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履职,灵活运用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方法,切实查清突出风险隐患,保证排查质效。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大队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要发挥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作用,强化协同联动,通过联合检查、联合督导、联合执法等方法,形成推动隐患整改的合力。要提请当地政府集中挂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