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建设类教改项目:针对技术技能型专科教育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模式(机制)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二)课程建设类教改项目:针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材建设
(三)教学管理类教改项目:针对教学管理模式、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实践教学管理、学分制、创新创业教育及能力培养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教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主持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三)项目组所有成员每次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一)一般项目: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
(二)重点项目:主要涉及专业、课程、实践体系、校企合作、教学管理等关键问题的教改项目
(三)攻关项目: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
(一)教务处3月份印发《XXX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及年度教改项目立项通知
(二)教务处对申请教改项目进行初审
(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教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5月份公示评审结果
(一)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
(二)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及行业相关学(协)会等立项的项目
(三)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四)已获得各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五)已获得校级科研立项的项目
(一)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二)数据采集费:指围绕改革研究项目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三)调研、差旅费:为完成教改研究项目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咨询费:为开展教改研究项目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五)劳务费:指在研究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而承担了部分研究工作的非课题组人员的劳务支出(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六)鉴定费:指教改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费用(不超200元/每位专家)
(一)项目主持人要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学校财务部门和教务处对项目经费日常开支行使监督权
(三)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
(一)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
(二)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
(三)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
(一)未完成研究项目计划
(二)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三)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四)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规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简称“教改项目”),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学校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旨在鼓励教师围绕我校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与改革实践,纯教育教学理论不予立项。
第三条 教学改革研究的目的是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学校要努力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经过评审确定立项的教改项目,将作为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 立项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 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重在改革与实践,并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与工作积累。
第五条 教改项目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整体化的研究方案设计及在今后的教学改革中能起到示范作用,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项目应具有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具有推广价值。
第六条 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教改项目:针对技术技能型专科教育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模式(机制)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二)课程建设类教改项目:针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材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微课资源建设,在线考试、课程考试改革,以及实验、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三)教学管理类教改项目:针对教学管理模式、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实践教学管理、学分制、创新创业教育及能力培养等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章 项目申报及立项
第七条 凡学校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个人或集体均可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仅限1人;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教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主持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三)项目组所有成员每次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且同时在研的教改项目数不得超过两个,允许课题组成员来自校内不同的部门。
第八条 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和重要程度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攻关项目。
(一)一般项目: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窄。
(二)重点项目:主要涉及专业、课程、实践体系、校企合作、教学管理等关键问题的教改项目,有较高实用价值。
(三)攻关项目: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有较好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要突破,并有较高推广及应用价值。
学校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定期确立1~2个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且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作为攻关项目,给予专项资助。
第九条 教改项目申请、立项程序:
(一)教务处3月份印发《XXX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及年度教改项目立项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经所在系部、部门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
(二)教务处对申请教改项目进行初审;
(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教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审核符合立项要求的进行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
(四)5月份公示评审结果,若无异议报校长审批后,公布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教改项目立项:
(一)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