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双证书”制度含义
(一)“双证书”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职业资格证书含义: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三、报考要求
(一)开设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
(二)校内学生必须在本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本校开展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四、报考时间
(一)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可报考相关专业或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只限报名级别为四级的工种)
(二)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可报考公共类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生离校后也可回校报考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每学期根据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公布的时间进行报名
五、报考及培训费用
(一)由学生承担报考费用及证书费用
(二)凡是规定学生必须参加的考前培训
六、证书管理
(一)学生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鉴定后
(二)每学期末
七、奖励措施
(一)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专项奖励
(二)优秀教师评选采取系部推荐和学员评价相结合方式
(三)职业技能鉴定优秀班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80%
2.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50%
(四)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学员按照培训工种
八、附则
“双证书” 制度实施办法
各部门:
为增强我校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功能的有效途径。通过推行“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探索“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双证书”制度含义
(一)“双证书”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职业资格证书含义: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持证者具有行业所需的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具有在就业时直接可以录用的相关证明作用。
(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三、报考要求
(一)开设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可报考相应证书的考试。未开设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可选择报考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学生也可根据自己志向与择业需要报考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
(二)校内学生必须在本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本校开展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先由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