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示范专业
2.骨干专业
3.新增专业
4.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5.教学资源库
6.实训基地
7.教师技能竞赛奖
8.专业技能竞赛指导奖
9.体育竞赛指导奖
10.教师教学比赛奖
1.各系部应组织相应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教务处负责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获奖证书
2.上级有关奖励批文(复印件)一份
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资源库建设、教学质量提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是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条 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只奖励受理年限内提出申报的项目。
第三条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第四条 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教学等方面的获奖项目。
1.示范专业。建成一个国家级示范专业一次性奖励20000元;建成一个省级示范专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骨干专业。建成一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一次性奖励20000元;建成一个省级骨干专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新增专业。申报新专业获批后,国控专业一次性奖励4000元;普通专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
4.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通过一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次性奖励30000元;评审通过一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次性奖励15000元;评审通过一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次性奖励8000元;评审通过一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次性奖励3000元。
5.教学资源库。
(1)牵头建立一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奖励15000元,通过验收以后追加奖励15000元;牵头建立一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子项目奖励10000元,通过验收以后追加奖励10000元。
(2)牵头建立一个省级教学资源库奖励10000元,通过验收后追加奖励10000元;牵头建立一个省级资源库子项目奖励5000元,通过验收后追加奖励5000元。
6.实训基地。建成一个国家级实训基地一次性奖励10000元,建成一个省级实训基地一次性奖励5000元。
7.教师技能竞赛奖。经学校批准,我校教师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的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国家级技能竞赛、省级技能竞赛、市级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
(1)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8000元/人,三等奖6000元/人。
(2)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6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3)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4)以团体/队名义获奖,参考上述级别给予奖励。教师(团队)在比赛获得不同等级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
8.专业技能竞赛指导奖。教师或者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以及省内专业技能统一考试获得团体奖励,或取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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