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二、人员聘任
(一)专职教学督导员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中选聘
(二)兼职教学督导员在本校各系(部)在职人员中选聘
(三)行业专家在行(企)业一线中选聘
1.热爱教育事业
2.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
3.坚持原则
4.身体健康
三、职责任务
(一)教学督导的目的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实施、跟踪、评价和反馈等工作
2.通过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评价
3.总结和推广教学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4.搞好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二)教学督导的形式与内容
1.评教、评学
2.督教、督学、督管
(三)教学评价方式方法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学生评价
四、教学督导人员的权益
1.学校或相关部门应努力为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成员提供学习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教学交流的机会
2.各系(部)以及教师应积极支持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工作
3.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完成督导任务后
4.学校应加强对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工作的领导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的作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过程监控,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以及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是在书记、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监控、评估的专门机构。处室配备工作人员包括主任1名、科长1名、科员2名和专职教学督导员6~10名。
二、人员聘任
(一)专职教学督导员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中选聘,一般来自教学一线且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名、确认并聘任,颁发聘书,聘期2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但年龄一般应限制在65周岁内。
(二)兼职教学督导员在本校各系(部)在职人员中选聘,每学期初系(部)根据职称、专业方向等条件将备选人员名单上报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按照课程类型、内容确定兼职督导员名单,开展专业团队教学督导评价工作。
(三)行业专家在行(企)业一线中选聘,每学期初各系根据专业课程设置,聘任热衷于职业教育事业、行(企)业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人员为我校行业专家参与评教评学活动,并将名单上报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教学督导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在学校有较高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敢说真话,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4.身体健康,一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职责任务
(一)教学督导的目的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实施、跟踪、评价和反馈等工作。制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目标、方针、措施及标准。
2.通过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评价,把好教学过程各环节质量关,撰写学校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根据教学检查情况,向有关领导、部门和系部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总结和推广教学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加强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编发教学督导简报等以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搞好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校系两级督导工作。专业督导以加强专业师资团队建设为目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