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观公正
(二)科学评价
(三)严肃问责
(一)考评对象: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除县关工委)
(二)考评周期:原则上长期运行
(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基础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设共性考评分值和个性考评分值
(三)按考评得分评定等级
(一)领导机制建设(XX分)
1.建立禁毒工作领导机制
2.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
3.召开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会议
4.督导检查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
(二)毒品预防宣教(XX分)
1.建立禁毒宣传阵地
2.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3.围绕“3·1”《XX禁毒条例》实施日、“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禁毒宣传重要节点
4.开展禁毒新闻宣传教育活动(XX分)
(三)经费保障(XX分)
(四)帮扶救助工作(XX分)
1.落实“应帮尽帮”工作
2.到挂点镇督导检查
(五)信息报送(XX分)
(六)其他(加减分项)
1.主动报送禁毒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材料及亮点
2.向县级及以上领导部门报送与禁毒工作相关材料(含报告、请示、调研材料等)
3.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
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党的大会禁毒安保维稳工作,打好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努力推进全县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毒情形势持续好转,根据《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要求,结合《2022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XX县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年禁毒攻坚年行动总体方案》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负总责,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树立正确考评导向,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守中办X号文、中办X号文、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坚决做到考评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二)科学评价。考评项目设置结合整治突出毒品问题,覆盖2022年县禁毒工作主要内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毒品治理新格局。根据成员单位职能差异性,分别设定考核项目,科学评价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
(三)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将按照本办法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通报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县纪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平安综治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禁毒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办X号文件进行严肃问责。
第四条组织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县禁毒办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项目建立考评档案,如实记录、汇总各单位日常报送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县禁毒办对各单位实行考评通报,原则上每半年、全年进行综合通报。在此基础上,县禁毒办将通过交叉检查方式对各单位2022年禁毒工作成效进行考评,结果同步抄送各单位。
第五条考评对象和周期
(一)考评对象: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除县关工委)。
(二)考评周期:原则上长期运行,遇有重大情况则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定期通报赋分,考评周期为全年。
第六条考评内容
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考评内容分共性考核和个性考核。共性考核主要分:领导机制建设、毒品预防宣教、经费保障、帮扶救助和强化信息报送等部分;个性考核主要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不同分别考核赋分。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