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措施及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本局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4、研究决定机关以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考核奖惩
5、研究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决定以局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7、局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局中层和一般干部的任免和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岗位调整、内部交流等变动事项
3、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奖励和违规违纪的处理意见
4、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和使用意见
5、本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人选的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涉及本局的实事项目
2、资产的转让出让、重大修缮项目、设备采购等事项
3、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的安排
4、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下达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3、超预算的资金使用
4、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单项支出50000元以上)
5、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和程序办法
(一)原则
1、依法决策原则
2、民主决策原则
3、科学决策原则
(二)程序和办法
1、议题确定
2、事先论证
3、召开会议
4、集体讨论
5、民主表决
6、会议纪律
7、组织实施
8、分级管理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监督检查
1、局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局党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对局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3、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
4、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
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责任追究
1、在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
2、对给国家、集体、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
五、上级另有规定的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现根据区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重要指示、决议和工作部署的意见措施。
2、研究制定本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措施及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本局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关系到全局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机关以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考核奖惩,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的发放核定等重要问题。
5、研究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决定以局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7、局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局中层和一般干部的任免和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岗位调整、内部交流等变动事项。
3、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奖励和违规违纪的处理意见;党员的发展,违纪党员的处理。
4、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和使用意见。
5、本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人选的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涉及本局的实事项目。
2、资产的转让出让、重大修缮项目、设备采购等事项。
3、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的安排。
4、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下达。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3、超预算的资金使用;
4、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单项支出50000元以上)。
5、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和程序办法
(一)原则
1、依法决策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进行,局班子对本局的总体工作负总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性质,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民主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应坚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科学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科学的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在此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程序和办法
1、议题确定。根据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会议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办公会议议题由局长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