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二)重点内容
四、时间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月31日—2月5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2月6日—3月1日)
(三)总结回顾阶段(2022年3月2日—3月12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认真检查
(三)严格纪律
(四)强化宣传
XX县2023年春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持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守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及时部署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教育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有效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店。
(二)重点内容。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晨检和培训情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与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