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的范围
二、问责的原则
三、问责的内容
(一)决策不当
(二)对镇党委、镇政府部署的工作和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工作安排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消极应付的
(三)遇到问题不及时沟通、协调、请示、报告
(四)面对问题不敢担当
(五)明确牵头负责的
(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七)工作效率低下
(八)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
(九)督办后整改不力或多次督办仍不整改落实的
(十)需要进行问责追究的其他行为
四、问责的方式
五、结果运用
六、组织实施
xx镇“盯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实施追责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形成执行顺畅、政令畅通的工作新局面,促使全镇工作人员按照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落实各项工作。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要求,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的范围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落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全体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对其进行问责追责。
二、问责的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适用问责上人人平等。
三、问责的内容
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牵头责任单位、承办责任人及其它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决策不当,思路不清,举措不力,造成工作局面难以打开或无法正常开展的;
(二)对镇党委、镇政府部署的工作和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工作安排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消极应付的;
(三)遇到问题不及时沟通、协调、请示、报告,造成工作延误的;
(四)面对问题不敢担当,回避退让,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