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深入宣传宪法
2.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4.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6.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7.广泛宣传民法典
8.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9.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要教学内容
1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11.加大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力度
12.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
13.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
14.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15.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6.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制作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力度
17.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18.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19.依托传统村落、名人故居等
20.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21.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治社会建设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22.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
23.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
24.倡导科学健康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
25.积极推动《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
三、加强权利保护
26.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
27.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2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9.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0.完善律师制度
31.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
32.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33.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34.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
3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35.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36.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37.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38.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39.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40.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41.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42.制定并落实县级职能部门、镇(街道)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
43.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44.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
45.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社会问题
46.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47.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
48.加强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
49.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50.加大社会组织分类扶持力度
51.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52.开展“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
53.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54.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55.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56.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
57.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58.创新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工作机制
59.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60.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
61.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62.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63.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组织保障
64.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
65.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
66.及时总结评估法治社会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67.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XX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XX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推进,现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2.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和践行人民公仆神圣职责的使命感。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6.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7.广泛宣传民法典,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牵头单位:县普法办、县司法局
8.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落实年终述职述法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
9.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要教学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党校
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1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
11.加大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力度,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
牵头单位:县法院
12.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及时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13.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14.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
牵头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15.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6.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制作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力度。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到2023年,各镇(街道)普遍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9.依托传统村落、名人故居等,加快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和运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0.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21.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治社会建设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22.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听取村(社区)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
23.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24.倡导科学健康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培育垃圾分类等良好习惯,推动文明健康新风尚。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积极推动《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并动态调整,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信用湛江”平台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服务业分类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权利保护
26.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决策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2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9.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透明政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