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1.县人大常委会要将遵守和执行宪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
2.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二、建设高效的法治XX实施体系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6.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1.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
1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3.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15.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16.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
17.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8.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
19.健全两级法院权责清单体系
20.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21.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
22.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2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4.推进司法确认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线上平台
25.深入推进审执分离
26.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
2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8.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29.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30.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3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32.扶持律师行业发展
33.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
34.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5.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36.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三、健全法治监督机制
37.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38.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39.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40.规范行政应诉程序
41.健全对法官、检察官办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
42.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43.落实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
44.推动在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派驻检察
45.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
46.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
47.党政部门和镇(街道)要明确负责统筹协调法治工作的机构
48.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49.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50.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
51.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53.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
五、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54.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55.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56.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57.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
58.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
59.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
七、加强党的领导
60.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61.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
62.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63.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法治XX建设规划》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XX建设规划》,确保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推进,现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1.县人大常委会要将遵守和执行宪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2.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适用问题的,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
参加单位: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践行人民公仆神圣职责。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参加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二、建设高效的法治XX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民法典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6.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切实防止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做好征集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工作。
参加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刚性约束,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报告,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内容。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依法分类调整实施镇级行政执法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形成镇街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镇(街道)倾斜力度。深入推进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大力推进执法移动化应用,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业务协同,加强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加强行政执法大数据应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执法公示工作。
13.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执法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
15.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6.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道)
参加单位:各有关单位
17.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18.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健全政务服务信息保护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9.健全两级法院权责清单体系,健全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院
20.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21.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类案同判体系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健全侦查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