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新篇章
田学军
2019-09-17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筚路蓝缕七十载,风雨兼程谱华章。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事业始终围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条主线,从政策法制、规范标准、宣传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得历史性成就。截至目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率接近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0%以上下降至4%以下,各民族各地区交流交往的语言障碍基本消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极大地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和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0年来,党中央把握基本国情,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国家基本语言政策之一,领导和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的蓬勃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确定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为语言文字工作的三大任务。改革开放后,中央提出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目标。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