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改革任务
(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二)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
(三)探索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
(五)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的财政管理模式
(六)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抓好统筹协调
(三)积极稳妥推进
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发展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曲靖市宣威市热水镇、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力争2022年年底前破解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10个试点镇初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打造一批发展速度快、带动作用强的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以镇域经济增长更好地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改革任务
(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的要求和经济发达镇功能定位,科学合理下放权限,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意识形态等重要领域的权限外,下放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上述管理权限需要赋予经济发达镇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经济发达镇要加强对承接权限的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细化有关标准和细则,定期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经济发达镇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及时指出纠正,对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及时按照程序进行调整。暂时不具备条件下放的管理权限,可探索由经济发达镇预办理,切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
(二)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强化经济发达镇党委领导作用,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统筹镇党委和政府机构设置,经济发达镇党委、政府在限额内自主设立、调整、撤销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巩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成果,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派驻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充分授权,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要以经济发达镇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干部所在镇党委、政府意见。
(三)探索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加强经济发达镇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等前台机构建设,统一履行直接面对公民、法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逐步建立完善“前台+后台”运行新机制。以为民服务中心为基础,将下放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统一纳入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打造综合、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完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积极拓展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