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工作审批程序情况
(二)接待工作标准执行情况
(三)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xxx集团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以下称集团)业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国家以及兵师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机关及各权属企业。本办法所称的业务接待,是指集团及各权属企业的外事活动、招商引资、商务洽谈、邀请专家学者、招待统一战线工作对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慰问等业务接待活动。也可用于实施重大项目、重要会议、临时加班出现误餐时所发生的工作餐等接待工作。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业务招待活动。
第三条集团接待工作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接待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严格履行相关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两办是集团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外宾来访、兵师及地方主管部门领导调研、考察指导工作、重要客户、招商引资项目以及一些大型企业领导到集团来访、会谈、出席会议等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的协调组织,统筹指导集团各单位接待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财务部是集团费用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接待有关费
用预算编制、调整、下达工作;负责做好费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费用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负责对费用执行及使用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第七条集团纪检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集团接待管理、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接待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所属单位接待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接待预算及费用等管理工作;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接待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三章业务接待工作
第九条企业公务招待活动应当严格参照《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 关于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的通知》(兵纪发[2018]28号)执行,除通知明确的5种特殊情况外,一律禁止饮酒。5种特殊情况确需饮酒的,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制度,按照一事一审批的原则,报企业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从严控制酒类购买标准、数量,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并报同级纪检部门备案。相关公务活动期间只准晚间饮酒一次,每桌按10人饮酒不得超过2瓶的标准执行(白酒类每瓶500毫升、红酒类每瓶750毫升);每瓶售价不得高于299元。企业商务或外事招待活动,招待标准:疆内每次人均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