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体系
1.管委会应按规定建立账册
2.综合科每年度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工作任务、工作计划需要
3.经市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中
4.按照《会计法》等规定
5.管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财务报账
(二)监督机制
1.财务人员必须就原始单据、凭证或者附件等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核
2.管委会实行内审制度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2.自制原始凭证(如工资表、补贴单等)必须有用途、时间、单位公章、领款人(代领人应在本人签名后加代字
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4.费用报销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及领导签字)
1.凭证附件包括合同、协议以及与原始凭证相互印证
2.数量、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修缮项目要签订合同或协议
3.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有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1.管委会日常耗用的包括便签、稿纸、笔墨、打印纸、复写纸等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零星办公用品
2.管委会日常办公所需用品统一向综合科领取
3.因特殊情况需购置办公用品设备或印刷各种报表、账册、文件等材料
1.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2.出差必须按规定权限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3.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
4.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5.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采用包干制
6.住宿费、机票等支出待管委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按公务卡相关规定执行
7.出差人员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
8.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严格按照等文件执行
1.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3.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向市委或市政府提出出国申请
4.具体报销程序、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议审批程序:一般会议应在管委会会议室召开
2.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4.会议开支实行综合协调定额控制
5.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
(一)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支出应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2.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限额是指同一类采购项目一次性的采购限额
3.集中采购目录以外
4.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限制标准50万元的分散采购项目
5.采购项目由请购人提出申请
6.管委会各科室政府采购由综合科办理
7.管委会政府采购报销凭证应包括政府采购申请表(集中、分散采购)
(二)自行组织采购
1.日常办公耗材的采购按照本制度办公费的规定办理
2.除日常办公耗材以外的物资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
1.工程造价5万元(含)~100万元的
2.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工程类400万元、设备类20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的
3.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工程招标活动的
4.工程招标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
5.工程完工后
6.项目竣工后
7.项目具体经办人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等)于签订后10日内报送管委会财务备案
8.造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报销凭证应包括预算书(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发票、工程支付申请书(施工方)、工程支付证书(监理或业主)、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评审报告
2.差旅费报销单
3.费用支出报销单
4.会议费预算单、结算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