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息借款范围:具有我校全日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2.无息借款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条件学生的无息借款额度视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而定
2.校内无息借款原则上每生每年申请一次
3.原借款未偿还的
4.借款可随时办理
1.学生完整填写《“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审批表经辅导员调查核实写明情况并征求家长同意
3.学工部统一复核后
4.财务处确认借款信息后发放借款至学生银行卡
5.学生收到借款后
1.每年11月份归还上学年借款
2.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
3.每年11月前各系提醒获得借款学生还款
4.借款学生须按照《“校园无息救急借款”借款承诺书》约定
5.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学生
1.发现资金实际用途与申请原因不符合者
2.日常消费铺张浪费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
4.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高校“校园无息救急借款” 项目管理办法
“校园无息救急借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服务体系,培养学生正确消费观,远离校园非法网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校园无息救急借款”项目,为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及额度
本项目资金从我校资助经费提取,每年额度50万元。
第二条 借款范围和条件
1.无息借款范围:具有我校全日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大三实习生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事项。
2.无息借款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树立正确消费观,生活俭朴;
(5)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的学生;
(6)按规定及时归还借款,自愿成为志愿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活动、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度和期限
1.符合条件学生的无息借款额度视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而定,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
2.校内无息借款原则上每生每年申请一次,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有需要可以续借。
3.原借款未偿还的,不办理再次借款。
4.借款可随时办理,大三实习生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事项,学生在毕业之前应还清借款。
第四条 借款程序
1.学生完整填写《“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签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借款承诺书》(附件2);
2.审批表经辅导员调查核实写明情况并征求家长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