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媒体及网络平台的舆情监控,有效引导媒体媒体舆论,积极传播正面信息、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学校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而产生的舆论动态,其中既包含弘扬学校主旋律、传播师生正能量的正面信息,也包含可能或已经对学院产生不良影响的负面报道或不实言论。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舆情监测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学校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媒体及网络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引导和应对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舆情监测
第四条×委宣传办负责对可能出现涉及学校层面舆情的媒体和网络等进行全面监测,总体了解学校当前面临的舆情。发现正面舆情后及时通过校内外媒体传播,负面舆情按要求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监测、引导和控制,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向相关涉事单位通报。
第五条 学校各部门、单位做好本单位舆情的监测,对涉及可能出现本单位舆情的有关媒体、网络等报道、评论进行监测,做好归纳、梳理等工作,积极传播正面舆情,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第六条 舆情监测分日常监测和突发性事件监测两种。根据舆情规律,日常监测需每天间隔一定时间至少两次对重点媒体、网站、贴吧、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浏览和搜索,注重舆情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提升舆情信息的质量,随时掌握舆情的导向、特点和趋势。发生突发性舆情事件时,对舆情产生的媒体、网站、贴吧、论坛、微博、微信公众


